企业自查 篇1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企业自查 篇2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月15日到5月25日在全市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我局按照全市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科室作为这次“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重点评议科室,活动开展以来,对照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任务,认真进行了自我排查和深入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和体会
2月23日,我科及时召开了“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动员会,要求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在2月29日和3月7日的科务会上,科长再次强调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提醒同志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科室集中进行了自查分析,提出了整改的思路、目标、措施,在学习方式上,由于工作繁忙,我们采取了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从召开动员会到自今为止,我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各项政策措施,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要求。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不仅会将学习贯穿于这次活动的各个阶段,更要把学习贯穿于生命的各个阶段。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为我们校正标尺,改进作风,提升形象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方面。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不够大胆。干事业、谋发展的拼闯精神和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工作方法机械,满足于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任务,但工作中存在着习惯于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法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工作纪律方面。一是由于平时没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科室人员存在有迟到、早退、不及时请假等现象。二是不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与服务单位接触中,碍于面子问题,有时还存在吃请现象。
(三)工作作风方面。通过认真剖析,发现我科人员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消极、懒惰等问题。一是责任感不强。由于工作越来越繁重,人员不足,大家疲于应付,有时认为完成必要的工作任务就行了,对自身要求不高,有的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现状,被动地接受任务多,主动想事、干事少;忙忙碌碌多,工作成果少;按上级意图干事多,出主意当参谋少。缺乏大胆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思想。二是主动性不够。由于事务性工作多,主动调查研究不够,对企业情况吃不透,缺乏第一手资料,不能很好地为领导当好参谋。
(四)工作效率方面。服务意识淡薄,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方面还欠缺;在执行业务限时办结制方面,存在超时办理现象,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三、原因分析
我科存在以上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有客观影响,有内因也有外因,但究其根本,主观因素占很大成份。
一是学习流于形式。平时虽然经常参加各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为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学习时缺乏思考,没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理论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没有严格的学习计划,缺乏持之以恒的自觉性,在研究新情况、分析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方面努力不够,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难免有主观性、局限性、片面性,站得不高,看得不远,思想境界也没有提升更高的层次。
二是工作动力不足。认为工作忙、事情多,时间总不够用,自己只要尽心做好本职工作就行,满足于服从领导分配、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不是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没有主动、热情地与企业、服务对象多交流、多沟通,在工作动力机制方面还有一定缺陷。
三是工作不够扎实。由于长期从事同样的工作,热情下降,安于现状,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够强。
四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顾虑太多,脸面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的少,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力求早日见效,力求队伍素质有明显提高,力求思想上有明显进步。
1、解放思想,加强学习,坚持改革创新。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深入调研,通过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在科室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建设学习型科室。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领域、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使企业科各项工作不断创出新特色、取得新突破、获得新绩效、达到新水平。
2、加强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意识,把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科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制度建设,梳理工作流程,确保按规章制度办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该办能办的事快办办好,转变作风,工作细致耐心,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更好地为领导、为单位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在我科发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以提高能力为核心,进一步量化目标,明晰职责,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科室人员纪律观念,鼓励和引导科室人员营造积极进取、求实上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弘扬精益求精,增创一流的优良作风。
我们要以这次“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做勤于学习,学以致用的表率,做心系群众,干事创业的表率,做发扬民主,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克己慎行,情趣健康的表率,全面提升行政能力,提高作风建设水平,努力推进企业科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企业自查 篇3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xx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14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 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 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15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 清理掉14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14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xx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15.7 %,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xx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xx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xx]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企业自查 篇4
自20xx年12月9日,瑶海区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全面启动,全区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市清理规范县(市)区开发区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xx〕*号)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了前期的国有资产项目登记、项目公示、自查自纠等阶段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启动以来,我区按照市里的工作要求,召开了全区动员大会,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区监察局牵头,**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开展此项清理规范工作。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就项目登记、项目公示、自查自纠等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发出通知,报经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办印发了《****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登记公示工作暂行办法》。
(二)全面开展项目登记
国有资产项目登记阶段,按照全面摸清家底的总体要求,要求全区各单位全面登记截至20xx年6月30日的房屋
构筑物、土地、大型专用设备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重点登记产权转让和实物资产转让、出租、对外投资、担保等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在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全区62家单位完成了全区国有资产项目登记工作,摸清了家底,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市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项目公示
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公示阶段,严格按照**政办秘〔20xx〕*号文件要求,建立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登记和网上公示目录编码管理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增设“国有资产处置”子项,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家单位、**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了逐单位、逐项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网上公示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每个季度进行定期更新。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对于自查自纠工作,我区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与项目登记、公示工作同步实施。3月中旬,区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街、镇、开发区及部门区直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问题排查工作,对查找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说明,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时上报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各单位自查和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房产土地产权证照、账面价值不完整。一是部分房产土地相关产权证照不全,此类资产主要是原市属、区属企业生活区移交辖区街道管理中包含的国有房产土地,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产权证照;其次是旧城改造、市政道路建设等新建大建设安置点配套商业房产等国有资产,目前产权证照正在办理之中。二是部分资产缺少账面价值,此类资产多是早前经划转、调拨、捐赠等方式取得的,接收时就没有反映价值,之后也没有通过专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因此未反映账面原值。
(二)部分经营性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少数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出租资产未公开招租问题,资产出租事宜多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没有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其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对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把握不准确,业务流程不够熟悉,仍按照以前的政策认为产权证照不全的资产不能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招标,从而造成出租资产公开招租比例不高。
(三)少数经营性资产存在租期过长、租金收入未足额完税等现象。少数租期过长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是因为延续执行资产划转、调拨前原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从而与现行
的有关规定要求不符。我区行政事业、国有企业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出租收入目前均纳入区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因此部分单位对租金收入纳税的意识不强。
三、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指导,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区国资办加强政策指导,人员培训,定期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资产专管员的业务会,督促各单位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查,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对于产权证照不全的资产,要求做到产权明晰,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办理资产证照。对于因历史原因目前难以办理证照、完善账面价值的资产,必须统一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做到登记准确、完整,单位财务账与资产账及时核对,确保账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进一步强化约束,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开展以来,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传达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市纪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20xx年第40号常务会议纪要等,以会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各单位领导和
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市里相关文件精神,对于新招租或租赁到期的资产,一律进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合理确定租金底价和租金增长机制,严格控制出租期限,加强合同、履约和收益管理。20xx年度,我区将街、镇、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的责任意识。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目前全区各单位已严格执行,对新发生的资产招租业务规范程序,做到进场公开交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一阶段的自查和整改,在资产清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得到整改,各单位的资产状态已经明晰,处置程序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巩固此次清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步我区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督查力度,规范全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工作。拟对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相关单位20xx年7月至20xx年3月期间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进行清查、公示,重点督查国有资产出租是否严格执行市、区现行相关文件规定。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软硬件建设。在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基础上,尽快成立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区级公
【企业自查】相关文章:
企业自查02-25
企业自查(集合)09-20
[精华]企业自查09-30
(优)企业自查05-20
(精品)企业自查07-07
[优]企业自查10-28
企业自查[优]12-13
实用的企业自查03-14
(热门)企业自查03-05
[实用]企业自查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