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 篇1
因汛期来临,为确保20xx年晓街河水库度汛安全,按照《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度汛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稽查工作的通知》(临水明发〔20xx〕26号)、《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全是重要设施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临防汛电〔20xx〕4号)文件的要求,20xx年5月4日、5月5日,由云县晓街河水库管理局组织、监理部、质量检测单位、大坝承建施工单位参加组成20xx年防洪度汛安全检查小组,对晓街河水库工程涉及施工区域进行全面防洪度汛安全综合检查,通过检查组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及处理要求如下:
1、度汛坝工程施工
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度汛坝工程施工于20xx年4月20日填筑封顶达到设计1373米高程,此高程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度汛坝填筑封顶后,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县晓街河水库工程20xx年施工度汛方案的批复》(云水建管[20xx]98号)要求,度汛坝加高填筑2米,达到1375米高程,此高程能满足30年以上一遇洪水标准。
2、粘土料场及料场道路
目前,今年八角土料场取土地块已经进行了边坡修整、平整、复垦。经现场检查需立即组织实施工作:土料场及料场道路排洪侧沟开挖,公路侧沟施工应根据道路情况灵活施工,新修段道路需新开挖排洪侧沟,老路段道路需疏通原排洪沟,新修道路排洪涵管进出口,需浆砌石或其它工程措施进行加固,便于雨季排洪涵管安全。对以上需立即组织实施的大坝项目部要在20xx年5月xx日前完成;新修土料场公路与原弹石路段交叉位置因有一当地住户房屋需保护,参建各方现场研究人家边坡脚增加长约100米浆砌石挡墙及排洪沟,工程施工在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
3、水库枢纽施工区域
导流洞进口上游坝料开采形成的弃渣、松渣清理、平整以及过水河道扩宽、梳理已经结束。经现场检查需立即组织实施工作:大坝项目部需在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度汛坝顶至导流洞进口临时道路修建,以备汛期机械到导流洞进口应急;为确保雨季导流洞进口度汛畅通,需在导流洞进口设置钢丝油桶设施拦挡河道中的各漂浮物、渣料、枝条、树根等,大坝项目部根据检查组现场布置位置,立即组织实施, 20xx年5月xx日前完成;管理局组织队伍在20xx年5月xx前完成对导流洞进口上游各支流河道的各种渣物、枝条、树根等清理焚烧;大坝项目部立即组织队伍实施度汛坝顶上游排洪侧沟施工,工程施工在20xx年5月20日完成。
4、防洪度汛物资储备
经检查度汛抢险物资储备不完善,检查小组要求大坝项目部按“预案”做好度汛物资储备工作,储备物资包括:机械、编织袋、锄头、撬杆、铁丝、铁铲、木桩、钢管、雨具、应急照明灯、砂石料、水泥等等,同时,雨季要组建临时应急抢险队伍。请大坝项目部20xx年5月20日前,将所备防汛抢险物资清单及应急抢险队伍名单报管理局、监理部。
5、刘家小河弃渣场
目前,刘家小河弃渣场排洪沟还未完成施工,项目部必须确保5月xx日前完成排洪沟施工,并尽力争取在5月10日完成。弃渣场整形、平整及渣场各纵横排洪沟需立即组织实施,完成时限为20xx年5月25日。
6、各项目部驻地及各施工队伍营地
大坝项目部在20xx年5月25日前检查完成项目部驻地及各施工队伍营地雨季排水系统,雨季必须保证排水沟畅通,确保度汛安全。
7、省道三级公路与大坝交叉段
由于大坝施工与省道三级公路交叉,大坝项目部要完善安全标识(标志)牌,进行安全防护栏(网)设置,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专人现场进行施工安全、交通安全指挥,务必确保施工、车辆通行安全。
8、雨季值班
参建各单位落实雨季值班,值班必须领导(负责人)带班,加强雨季防洪度汛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果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同时要立即汇报,不得隐报、延报、谎报。工程各承建施工单位20xx年5月20日前将汛期值班名单报管理局、监理部。
9、其它
参建各单位要加强各自责任区域内的'防火、防盗 等安全管理,确保生命及财产安全。
从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看,云县晓街河水库工程未发现重大的安全事故隐患,但工程施工涉及区域广,且大坝工程、复建公路、电路线路迁改交叉施工,相互干扰、过往车流量较大,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中,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确保工程施工、车辆及行人安全。
安全自查 篇2
安全生产无小事,XX养护工区认真学习研读《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关于做好元旦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确保工区职工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佳节,以XX养护工区主任郭振宇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作为岁末年初的首要工作任务。
工区安全生产小组深入排查,务求高效,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面检查、彻底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检查:
一、加强日常巡查和管养的开展力度,对路面拥包、坑槽等病害及散落物、垃圾及时处理,影响视距的杂草及时修剪, 交通标志线及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残缺、损坏及时修复。
确保波形梁钢护栏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托架)紧固件等部件完整、无缺 损。护栏安装线形顺畅, 无明显变形、扭转、倾斜。
严格按照《河北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对桥梁、通道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日常管养。以桥梁结构安全为中心,以承重部件为重点,对全线桥涵技术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并对桥梁伸缩缝、桥梁支座和锥坡进行了专项排查,确保桥梁安全运行。齐全了桥梁技术档案资料,保证对桥梁进行经常检查,并填写“桥涵经常检查记录表”,明确桥梁工程师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特大桥梁的应急预案。
二、养护作业安全规范严格遵守。
高速路面作业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要求养护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养护作业安全规范》,熟悉安全操作制度及安全作业常识,施工作业机械经过安全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尽心工作、严格制度,让自己安心、让司乘放心。现场养护人员能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服等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已设置明显的施工安全标志。除进行夜间巡视外,夜间一般不安排施工。工区安全领导小组进行突访检查,对一线工作安全规范失误之处即刻整改,严格落实。
三、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查看。
工区安全小组成员到发电机房、配电室、水泵房、机械库区仔细检查了各项设备的运转情况,详细查看运行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各项指数在正常范围之内,安全有序运转。
四、办公场所用电安全全面检查。
工区安全小组成员特别对办公室、财务室、食堂、空调设施、机械库区等处的用电线路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细化环节,绝不遗漏,梳理归置部分较为杂乱的线路,更换出现磨损电线,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五、防火防盗设施全面牢固安全。
工区安全小组成员重点检查了财务室保险柜、门卫设施、设备库区防盗窗和门锁装置以及办公楼、宿舍防盗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工区人身、财产安全;并对工区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实物查看,进行操作演示,做好消防措施以应对突发火情。
六、食堂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工区安全小组成员对食堂的操作间、储藏间各个卫生死角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禁在冰柜内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严把质量关,保持食堂干净整洁,为职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
七、车辆安全细致排查不容小觑。
安全小组成员具体对工区每一辆车进行检查,分别就车辆线路是否老化,机油、刹车油是否在刻度范围以内,车内、车身的卫生情况是否达标、车内灭火器是否完好进行了检查,严格落实车辆维保,确保节日期间行车安全。
XX养护工区高度重视此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力争全面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即查即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自查 篇3
我局对照《州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2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方案具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流通股,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2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 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我局与城区六家生猪定点屠宰厂 (点)、四户大型超市、一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一户综合农贸市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县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县6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和20户商贸流通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2**2年,全县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形成了县向(乡)镇配送,(乡)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
自2**1年12月至2**2年10月底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和酒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367家,整治重点地区5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9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2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 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6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处理 1起。我县没有发现出售“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每月及时上报楚雄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楚雄州2**2年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酒类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每星期发布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双柏商务信息网》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同时,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可行
(一)取得的成效
2**2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酒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酒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酒类送检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点进场屠宰率达80%、酒类送检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和散装白酒生产个体户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散酒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及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做到及时报告,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和散装白酒市场查处力度。经信局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散装白酒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四、经费有保障,宣传教育有力度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我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为了做好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我局于6月9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执人员,利用街天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认真落实上级领导XX县食品安全委会批办交办的事项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XX县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屠宰场点屠宰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散装白酒生产很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散装白酒生产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难以监管,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安全自查 篇4
根据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关于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领导班子在非常重视,立刻行动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检查小组,对救护队所有房屋认真进行检查,一一落实,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雨季房屋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我单位的房子十分老旧,雨季易出现不安全现象,所以在自查中坚持“四员一站”查隐患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排查落实,共查处安全隐患13处,其中队员房屋有10间漏雨情况严重,会议室、仓库、办公室存在个别地方渗水现象!
漏雨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年代久远,属棚户房。房顶瓦砾已风化,下面牛毛毡已腐蚀。
整改措施
根据我单位的房屋现状,依据通知要求。对所查处的13条隐患,在雨季到来之前,全部进行整改,措施如下:
一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修缮,并对修缮的房屋进行密切注意观察。
二
坚持“四员一站”查问题、排隐患的工作方针,领导干部划分责任区,查处的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责任到人,进行整改。
三
坚持雨季查隐患“日报制”。每天都要进行认真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于以及时处理。
四
认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尽快对我单位的职工宿舍,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等房屋进行重建改造,使我单位领导职工在安全、干净,、明亮的条件下办公值班。
安全自查 篇5
省安监局: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和互查的通知》(川安监〔20xx〕91号)要求,我局对照《四川省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考核评分表》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并于11月中旬赴阿坝州开展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局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建机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督促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今年以来,由于相关科室人员变化,在原有基础上及时调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安监支队等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局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相关工作。二是立机制。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内江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执行工作内部实施细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内江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机制,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方面,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备案等工作,并通过党政网、政府站等载体,及时公开发布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制计划。年初,结合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制定了20xx年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包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等,并于年中及时进行总结。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编制了20xx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同时,将依法治理纳入全局工作目标,并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核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身份,对于个别新录用未取得执法证或执法证过期的执法人员,要求在未取得执法证前不得参与执法。今年7月份,全局符合身份规定的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基本程序,掌握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今年4月,组织开展了20xx年全市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等公共法律知识和新《安全生产法》等专业法律知识。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和技能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亮证执法,且执法人员均在两人以上,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能够做到执法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无行政不作为、个人名义执法、乱执法、执法过错导致严重后果等行为。二是严格实行案件集体审理。今年以来,由于相关科室人员调整,我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局长担任主任,各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科室、安监支队负责人担任委员,案审委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案件承办科室提交的案件进行初审及案审委日常工作。同时,局机关和市安监支队均对案审委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对于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安监支队案审委集体审理,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审委集体审理。20xx年以来,局机关及市安监支队共审理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64起。三是切实履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适用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86号)的要求,严格履行告知、受理、回避等程序,并认真核对参加听证会人员身份,听证会后对会议记录等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并举办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分别是某建筑施工企业涉嫌事故瞒报案件听证会和某制药企业涉嫌职业健康违法案件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扎实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明确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由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配备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同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去年,省安监局受理一起某化工工程设计单位申请我局撤销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充分认真研究答复,我局做出的行政决定符合相关规定,最终该设计单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五是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切实履行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20xx年以来,我市在对威远县岩洞湾矸子厂“1.5”瓦斯爆炸事故、内威荣高速公路“4.1”机械坍塌事故等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时,均做到调查权限、调查组成员、调查程序合法合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均依法依规做出了严厉问责。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考核标准》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各县(区)安监局、市安监支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等情况,采取“听、看、查、评”的方式进行了针对性地考核。同时,注重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坚持按照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规范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于案件办结后及时将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由专人专柜负责保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区)安监局及安监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评比,倒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去年,市安监支队成功承办全省西南片区安全生产模拟执法比武暨实地培训活动并荣获团体二等奖。
(三)强化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牵头或配合组织开展多项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县(区)党委书记谈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法治·你我参与”征文活动、送安全知识到操作手活动、“公益短信促安全”活动等,全力营造安全法治浓厚氛围。20xx年至20xx年,市安监局连续三年被国务院安办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月优秀活动单位。同时,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由市安办、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民宗局分别牵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法治观念。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环节的智力支持作用,今年以来先后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内威荣高速“4.1”事故调查以及《内江市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强化干部队伍正风肃纪,修订完善《内江市安监局“正风肃纪、依法行政、风险防控”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局干部职工在依法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责任和处理规定,有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法治化建设。三是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和示范创建活动。去年,我局认真开展了“1231”行政执法整改创新活动(一个月“问病”、两个月“开方”、三个月“治病”、一个月“巩固”),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加以解决。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自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等方式,征集、归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积极落实整改。同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对照市级政府所属部门应完成的11项创建内容,从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措施,并按要求积极申报。今年6月,我局被省依法治省办和省法制办确定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内江市共43家、市级部门14家),走在全市前列。
二、内江市县安监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内江市下辖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和内江经开区,其中三县两区均有独立的安全监管部门,内江经开区未单设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由所设经济科技发展局负责。三县三区中只有市中区安监局设有法规股,负责安全生产法制相关工作,其他县(区)安监局均未单设法规股,法制工作由其他股室承担。目前,全市共有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一)。
三、阿坝州安监局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11月9日至11日,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赴阿坝州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互查,听取阿坝州安监局工作介绍、查阅行政处罚案卷、交流工作经验做法,并深入小金县安监局、黑水县安监局和毛尔盖水电站等基层单位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对于查阅行政处罚案卷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二),及时反馈并交流探讨。现将阿坝州安监局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传科,负责对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研究确定依法办事工作程序,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确定依法办理程序,保障各项工作的依法依规实施。
(二)工作制度完善。一是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集体审议、法律咨询论证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是对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认真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按照法律规定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督促指导县安监局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评价、定期清理和备案等制度。
(三)行政行为规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禁与执法对象有工作以外的接触,不接受执法对象的吃请,没有酒后执法的情况。所有的执法活动至少有2名持证执法人员并坚持亮证执法,使用的'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罚款均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并全额上缴财政。二是切实落实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案件调查与审理分离、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制度,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会办公室设在法规宣传科。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个人罚款一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三万元以上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案审会审议后作出处罚决定。案件审理采取三步走的形式确保案件处罚公开、公平、公正。第一步自审,即由办案机构进行内部审查,合格后报案审办进行审理;第二步初审,由法制机构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第三步会审,由局长组织召开案件审理会议,形成最终处罚意见,由办案机构执行。三是明确告知听证和复议权益。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4号),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拥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利,对有疑问的行政相对人详细讲解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复议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四是严格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开展事故调查。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均为政府授权安监局牵头组织,在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按批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事故处罚严格按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政府令第225号规定的处罚执行,确保事故责任追究到位。
(四)执法人员管理到位。一是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均具有行政编制或事业参公编制。今年4月份组织了全州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共计145人参训,127人取得了《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二是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今年组织全州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57人次。三是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执法依据准确,没有以个人名义开展行政执法的现象,没有因执法过程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败诉、国家赔偿的事件,执法对象没有提起过行政诉讼。
(五)执法案卷管理规范。20xx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案件16起,其中事故类11起,已结案10起;一般行政处罚5起,已结案5起,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1起。
(六)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有效。认真梳理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针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中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领域执法覆盖面不够的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承诺整改方案并加以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对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建议
(一)建议在《条例》中明文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二)建议合理界定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理顺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的关系。
(三)建议明确基层安全监管人员配备要求,比如“按亿元GDP配备不少于多少名安监人员”,并强化对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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